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政办字〔2009〕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济南市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县、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决策部署为指导,以扩大就业为导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扶持体系、创业培训体系、创业服务体系、工作考核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提升创业服务水平,鼓励支持更多的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形成政府促进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参与创业的社会氛围,推动经济转型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县、区)活动,力争全市每年参加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及实现自主创业的劳动者人数大幅增加;新创办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企业存活率不断提高,企业存活期不断延长;创业者对创业环境和创业工作的满意度大幅提升;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果显著增强。具体目标任务是:1.2010年底以前,历下区、历城区、济阳县实现争创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目标,其它县(市)区基本达到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要求。2.2009年至2010年,全市参加创业指导和创业培训人数不少于2万人,创业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合格后的创业服务率达到100%,创业初始成功率达到70%以上,创业企业存活率达到80%以上。3.2010年底以前,全市创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不少于30个,各县(市)区创建本级创业孵化基地不少于5个。4.2009年至2010年,全市新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2万户,新增就业10万人。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各县(市)区政府成立分管领导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创建创业型城市(县、区)工作领导协调机构,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的总体要求,协调指导创建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各阶段工作安排,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完善促进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建立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社会化运作机制。
(二)完善政策扶持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创业扶持政策,重点针对创业者在市场准入、场地安排、行政服务、融资渠道等方面遇到的突出问题,逐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岗位开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并设立创业引导资金(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另行制定)对创业者进行扶持。各县(市)区要加快创建一批产业特色突出、配套功能完善、承载能力强、管理运作规范的创业孵化基地,并及时对本地区创业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调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相应措施,确保将各项创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