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推进产业集聚,大力发展产业集群。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要和全省工业调整振兴、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高端产业集聚区、山东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继续组织实施产业集群示范工程和特色产业提升计划,重点抓好100个省级重点产业集群、140个重点特色产业镇,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区域经济发展新优势。力争到2012年,全省年营业收入过100亿元的产业集群发展到100个,年营业收入过50亿元的产业集群发展到170个,年营业收入过10亿元的产业集群发展到350个。各市都要按照区域特色鲜明、经济结构优化、产业链条完整、支撑体系健全、配套功能完善、环境友好、质量过硬、市场竞争力强的要求,抓好一批示范性的产业集群。
17.加强品牌建设,提高产品质量。鼓励引导中小企业加快品牌建设,创建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引导企业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档次,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积极申请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对获得制定和认证权的企业实施奖励和扶持。通过打造产品品牌、企业品牌、行业品牌、区域经济品牌,再创发展新优势。支持中小企业创建自主品牌,申请商标注册,开发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制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挖掘、保护、改造民间特色传统工艺,提升特色产业。
18.推进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快生产力布局调整,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的过快增长,推动中小企业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大力促进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设备在中小企业的推广应用。鼓励专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设备租赁等服务。积极引导中小企业投资发展替代能源、再生能源等新能源和新型工业原材料。在全省传统行业中,选择50家中小企业作为节能减排示范企业,进行重点支持培育,取得成功经验,在全行业推广。
19.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支持中小企业进入社会公共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业等法律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科技研发、工业设计、现代物流、信息咨询、专业市场、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在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网络动漫、广告创意、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拓展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