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9]36号文件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鲁政发〔2009〕127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实践,是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国发〔2009〕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重大战略任务,努力在转方式、调结构上实现新突破
1.充分认识中小企业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中小企业最具创新意识和创业激情,充满生机与活力,具有高成长性,不仅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安排社会就业的主要载体。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关系经济、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近年来,我省中小企业发展较快,在经济构成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在吸纳就业中的作用尤为明显。2008年,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到59万户,年创造增加值和税收分别占全省53%和65%,提供的就业岗位已占全省城镇就业的80%。在应对突如其来的国际金融危机中,广大中小企业科学务实、积极作为,实现了经济企稳回升,为全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2.我省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多数中小企业起步晚、起点低、人员新,总体素质和竞争力比不上大企业;中小企业面广量大、门类众多、且不断衍生,其产业水平、产品水平、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上的差异性很大;金融危机的冲击,又进一步凸显了结构不合理,自主创新能力弱,部分产能落后、过剩,与市场不适应的矛盾。从外部发展环境看,也存有融资难、担保难、企业负担重、部分扶持政策不落实等问题。中小企业的发展正处在一个不断分化、组合、积聚的过程,且随着在全省经济构成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已成为结构调整和安排社会就业的主体。我省经济要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就必须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突破口和着力点。
3.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充分利用国际金融危机形成的倒逼机制,继续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计划、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特色产业提升计划和小企业培育计划,大力推动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大力发展产业集群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不断提高市场开拓能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努力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为实现工业由大变强、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新的贡献。各级、各部门要把中小企业的发展和结构调整纳入本地区转方式、调结构的总体规划,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撑点和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带动面,通过市场机制和规划导向、产业政策、技术装备政策、行政监控等多种调控手段,促进结构调整。坚持抓大扶小、以小促大,有保有压、强优汰劣,支持先进、淘汰落后,实现在调整中发展、在发展中调整,努力创造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