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2009中国食品博览会的通知
(甬政发〔2009〕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由商务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宁波市人民政府、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浙江省商务厅承办的2009中国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食博会)将于2009年11月12日至15日在我市举办。食博会是我国食品行业规模最大、参展企业最多、档次最高的主流展会。办好食博会对提升我市食品及相关产业的现代化水平,推进食品安全与品牌建设,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拓市场,保增长,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食博会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确保食博会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1.2009中国食品博览会总体实施方案
2.2009中国食品博览会宁波承办领导小组名单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09中国食品博览会总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规范食品市场的方针政策,充分利用食博会平台,大力宣传国内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商的品牌形象,充分展示我国食品及相关产业的最新发展成果,搞活食品流通,促进食品销售,扩大食品进出口,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和水平,推动我国食品安全和品牌建设。
二、总体要求
围绕“食品安全与品牌建设”主题,努力构建交流、合作、交易平台,引导食品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我市食品企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推动我市乃至我国食品及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三、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商务部、浙江省人民政府。
(二)支持单位: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科技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承办单位:宁波市人民政府、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浙江省商务厅。
(四)执行承办单位:宁波市贸易局。
(五)展览承办单位:宁波商贸国有资产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四、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