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核结果评定
(一)行政区2009年考核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含90分)考核评定为优秀,70-90分(含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未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的。
2.辖区内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突发事件后,未及时有效处置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3.因环境问题引起群体上访或者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4.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的。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考核结果下降一个档次(即优秀降为良好,良好降为合格):
1.出现重大环境问题受到国家或者省通报批评的。
2.被上级挂牌督办的重点区域环境问题未在规定限期内解决的
3.未能按上级要求落实区域、流域限批的。
三、考核实施细则
详见下表。
珠海市经济功能区2009年度党政领导环境保护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
一、考核指标
考核项目
| 主考
部门
| 分数权重
|
高新
| 保税
| 万山
| 横琴
| 高栏
|
1.污染减排完成率
| 市发改局
市环保局
市统计局
| 30
| 30
| 30
| 30
| 30
|
2.重点工业稳定达标率
| 市环保局
| 10
| 10
| 10
| 10
| 10
|
3.生态园区创建
| 市环保局
市政园林和林业局
市国土局
市水务局
| 40
| 40
| 40
| 40
| 40
|
4.环境污染事故控制
| 市环保局
| 7
| 7
| 7
| 7
| 7
|
5.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
| 市环保局
| 8
| 8
| 8
| 8
| 8
|
6.环保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
|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 5
| 5
| 5
| 5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