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强运行维护和信息安全保障。
建立规范化的运行维护和信息安全保障机制,是确保电子政务建设取得应用成效的重要保证。对通过验收已正式投入运行的电子政务项目和系统,必须建立运行维护的管理规范和服务流程,明确机构和职责,制定运维规划,明确运维模式,落实运维经费,开展运维资产管理,加强运维项目实施监督和绩效考核。制定电子政务外包管理办法,推行电子政务运维服务外包,提升电子政务运维专业化、社会化水平。统筹管理全市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平台、数据共享平台和信息安全等设施的运行维护。做好亚运会信息化投资赛后再利用工作。(由市信息办、财政局、亚组委信息技术部负责)
完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安全责任制,建立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工作绩效评估机制和考核机制,定期开展信息安全保障培训和学习。建立和实施全市电子政务安全态势分析和风险评估机制,完善信息安全事故报告机制。加强电子政务内网的安全保密防范与管理,做好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逐步统一互联网出口,统一规划建设信息安全测评、监控、应急预案。实施安全等级保护,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建设全市统一的安全认证体系和容灾备份体系,为政府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提供保障。(由市信息办牵头,市公安局、国安局、保密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电子政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要加强管理和统筹规划,重点做好网上服务流程优化、工程立项与管理、电子政务监督与考核等工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机构,抓好落实,加强本部门业务流程梳理优化、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建设和运维管理、信息资源共享整合和管理等工作。各区(县级市)要加快理顺电子政务管理体制,加大区级电子政务的工作力度。
(二)建立协调推进机制。
突破体制性障碍,重构责任体系,建立跨部门协调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电子政务有序、有效开展。由市法制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委政研室、市府研究室、市政务办、市信息办等参与,各业务部门配合,梳理优化各部门业务,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明确各级机关和人员的权限和责任,确保网上办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切实解决公众办事多头联系、反复提供证明材料等问题;市、区两级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各部门配合,统筹建设市、区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和标准规范体系,为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提供支撑;各业务部门根据业务优化成果,完善各自的业务应用系统,并统一接入公共平台;牵头部门负责协调推进跨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市监察局、信息办、财政局、审计局按各自职能,加强对业务优化、平台建设、系统接入、信息共享、重点工程等工作的效能监察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