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陕西省参加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结表彰大会的通知
(陕教职办[2009]18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由教育部等10部门组织的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于6月26日至30日在天津举办,我省代表团在大赛中勇创佳绩,共获得一等奖3个,二等奖12个,三等奖24个,团体总分在全国37个参赛省市中居第13位,比去年提升了3个位次。为全面展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的优秀办学成果,总结交流参赛经验、表彰先进,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召开我省参加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结表彰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交流我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经验;
(二)表彰我省参加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指导教师和优秀团队;
(三)我省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部分获奖选手作品展示。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2009年9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地点在陕西宾馆(地址:西安市丈八北路1号)。
三、参会人员
(一)各市(区)教育局分管职业教育工作的局长、职成教科(处)科(处)长各1人,陕西省参加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代表团全部参赛选手及指导老师,参赛选手派出学校校长各1人,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各1人;
(二)请9所承担本次大赛集训任务的职业院校每校派出50名教师及学生组队参加会议;
(三)会议邀请省上有关领导及省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为获奖选手和单位颁奖。
四、几点要求
(一)各市(区)教育局要认真组织辖区内相关中等职业学校参会,并于9月18日12:00前将本市(区)参加会议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职成处。
(二)各代表队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大会的各项前期筹备工作及会议期间学生、教师的组织、安全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参会学生和教师的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
(三)各代表队要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精心挑选参展作品,务必于9月18日12:00前将作品信息报省教育厅职成处。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
联 系 人:赵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