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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创建“平安农机”活动,进一步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大我市农机安全执法力度,加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水平,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促进创建“平安农机”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执法,严厉打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管,狠抓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执法行动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按照农业部要求,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在此期间,市农机办和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将组成四个检查组,重点检查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执行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标准等情况;查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违法违规发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行为;检查农机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对已发生的农机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是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要在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行动,重点排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建立与落实情况;排查农业机械机库棚、维修、储油等设施安全情况;排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注册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加大力度,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的现象进行整治,对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操作)的现象进行治理,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率、检验率,提高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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