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活动时间
本次纪念宣传活动,主要集中在2009年6月至11月进行。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组织召开座谈会。召开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5周年座谈会,拟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交流总结贯彻实施法律的成效和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农机法律全面落实的措施及政策建议。
(二)完善配套法规。严格按照《<重庆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工作方案》的时间、步骤、进度安排,及时完成《重庆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的起草、修改、定稿工作,呈报市政府法制办,推进《条例》尽早颁布实施。
(三)新闻媒体宣传。组织有关新闻媒体进行农机化系列专题采访报道,大造声势,营造氛围。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向报刊、电视台、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投稿,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既要加大农机化发展成就宣传,又要切实加强农机化政策法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
(四)工作实绩展示。各有关直属单位、各区县农机部门、农机企业,要制作各有侧重、图文并茂的宣传版面集中展示。主要反映农机化发展状况、农机大事记、农机化成就、农机法律法规知识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五)面上工作重点。各区县(自治县)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开展一次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组织一次干部职工逐章逐条原文学习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活动,召开一次座谈交流会,并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新闻媒体报道、集中宣传咨询等形式,掀起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农机法律的高潮。
四、活动组织
为确保本次纪念宣传活动的有序开展和顺利推进,市农委、市农办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农工委委员、市农委副主任、市农机办主任罗泽宽任组长,市农机办副主任关力、市农委副巡视员邓光友任副组长,市农委农机综合处、农机装备处、农机监管处及市农机推广站、农机监理所、农机鉴定站、农机干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机综合处,具体负责全市纪念宣传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