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决定
(陕教工宣[2009]23号)
长期以来,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坚持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8号),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内容丰富生动、形式灵活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育人氛围。在校园文化建设中,不少学校工作有特色、实践有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果。为了树立典型,推动工作,把全省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不断引向深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从2009年起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奖活动。今年的评奖活动得到了各市区、各学校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全省上报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达到了200多项。经组织专家进行认真评选,共评出一等奖35项、二等奖41项、三等奖34项,另外还评出本次活动的优秀组织奖4名(具体名单见附件,评选结果也可通过陕西大学生在线网站查询)。为了调动各市区、各学校建设校园文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对评选出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学校和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按获奖等次颁发奖牌和证书予以鼓励。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希望这次被表彰的单位和学校要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进教育事业全面发展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适应新形势、创造新经验、再上新台阶。同时,号召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作为建设校园文化的重要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开创全省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