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市场管理对废旧机油集中处理的通知
(同政办发【2009】1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企业及相关单位:
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企业和汽车等行业的机械润滑油的用量也逐年剧增。润滑油品经长期使用逐渐成为废油。此外,洗涤用的汽油、煤油、柴油使用久了,溶解的油脂、杂质变多,也不能再用。废油虽然某些质量变坏,但经过再生处理,可以恢复原来的质量重新使用。但有的单位把废油倒掉或烧掉,不仅形成浪费并且污染了环境。很多地区和单位建立了废油的再生厂和再生车间,加强了回收再生工作,节约了大量宝贵的石油,使国家资源得以充分利用。在全球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科学合理使用资源,废油再生利用不仅是实现循环经济和保护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我市是能源重化工基地,用油大户有:大同煤矿集团、大同齿轮厂、大同电力公司、一电厂、二电厂、山橡集团、山西柴油机厂、大唐公司、大同湖东机务段、大同机车厂、大同水泥厂、各县、区的耗油单位以及汽修机械维修等单位。据测算,目前全市的各种润滑油的日耗量达200多吨,按国家的回收比例每日可回收60吨,年回收可达两万多吨,然而这些废机油有的倒掉,有的焚烧处理,这样不仅浪费了能源而且极大地污染了我市的环境。特别是个别单位把废机油卖给了地下“油耗子”,这些“油耗子”掺假后再流入市场,既不利于环境保护,又不能保证再生油的产品质量,使用后影响或减弱机械性能,严重扰乱了市场经营管理秩序,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很大损失。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废旧机油市场管理,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废润滑油回收再生的规定,特提出以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