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同政办发【2009】1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企、事业单位:
《大同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九年九月二日
大同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订。
1.3 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大同市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电力设施受外力破坏、电力供应持续危饥等引起的对大同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重太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相关县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