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农机服务组织人员和农机维修企业人员培训。一是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法规和业务培训。二是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法律法规培训和农机操作技能培训。三是农机维修网点负责人法律法规培训和农机维修专业知识培训。四是农业机械维修从业人员农机专业知识和维修技能培训。
(八)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培训。一是国家标准《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2008)宣贯培训。二是全市农机检验员培训。三是全市农机考试员培训。四是全市农机事故处理员、统计员培训。
(九)农机信息宣传培训。一是促进法颁布实施五周年学习宣传活动。二是农机信息宣传培训会。三是农业机械化统计业务培训。培训计划安排见附表。
五、培训方式
针对不同培训对象,分层次、分类别,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办班和现场实训等方式开展培训工作。市级主要培训区县农机部门、推广站、监理站人员和基层农机作业、维修单位负责人。区县主要负责培训乡镇农机人员、农机作业、维修组织成员等。
六、工作要求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服务“三农”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农业部要求和全市农机培训大行动统一部署,抓紧制定贯彻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工作内容和进度,切实开展好培训任务,确保教育培训大行动顺利推进。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机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强化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培训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教育培训大行动取得实效。
各区县须于6月月底前向市农机管理办公室报送教育培训大行动实施方案,并及时报送各季度工作进展情况表和全年工作总结。
附件
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培训计划安排表
培训内容
| 参加人员
| 主办部门
|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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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补贴申报培训
| 区县农机推广站、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总经销商)
| 市农委农机装备处、市农机推广站
| 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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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机械育插秧现场会
| 区县农机分管领导、农机推广站站长、农技站站长
| 市农委农机装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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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燃料移动式烘干机组使用操作技术培训
| 有关区县农技站、农机站负责人,市农机推广站人员
| 市农委农机装备处、市农机鉴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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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2008)贯宣培训
| 区县农机监理站(所)主要负责人、市内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生产企业负责人
| 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 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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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法颁布实施五周年学习宣传
| 全市农机系统干部职工
| 市农委农机综合处、区县农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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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农机检验员培训
| 区县农机监理站(所)负责从事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检验员
| 市农委农机监管处、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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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操作手培训
| 基层农机操作手(微耕机、插秧机等)
| 市农机干校、区县农机部门、有关生产企业(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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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服务组织培训
| 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
| 市农委农机监管处、市农机干校、区县农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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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级水稻机械育插秧推广示范项目县培训
| 农业部水稻机械育插秧推广示范项目县
| 市农委农机装备处、市农机推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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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机械育插秧总结会
| 区县农机分管领导、农机推广站站长,市农委及市农机推广站有关人员
| 市农委农机装备处、市农机推广站
| 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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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培训
| 区县农机校教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人员
| 市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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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农机驾校教员
| 市农机干校、区县农机驾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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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管理干部培训
| 区县农机局、农机推广站、乡镇农机人员,市农委、市农委有关直属单位人员
| 市农机干校、区县农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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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维修人员培训
| 农机维修网点负责人、农业机械维修从业人员
| 市农委农机监管处、市农机干校、区县农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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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补贴机具选型培训
| 农机专家组成员、选型工作人员
| 市农委农机装备处、市农机推广站
| 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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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化统计人员培训
| 区县农机统计人员、镇乡农机员
| 市农委农机监管处、市农机干校、区县农机部门
|
全市农机事故处理员、考试员、统计员培训
| 区县农机监理站(所)人员
| 市农委农机监管处、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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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信息宣传培训会
| 区县农机部门办公室主任、信息员
| 市农委农机综合处、市农机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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