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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重申严禁举办专接本考试辅导班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重申严禁举办专接本考试辅导班的通知
(冀教学[2009]39号)


各普通高校:

  最近一段时期,我们收到不少考生及家长来电来函,反映社会上的一些培训机构,如石家庄佳鑫诺专接本教育,河北师大汇文教育等,采用在校园发布小广告及其他多种不法宣传手段,利用专科生渴望继续深造及对高校的信任心理,租用高校场所大肆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专接本考前辅导班。有的机构甚至采取签署保过协议等形式,谎称由省教育厅专接本考试命题成员、命题辅导专家、主考院校命题研究资深专家等授课,借此收取高额培训费,骗取学生钱财。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学生的切身利益,扰乱了学校的教学秩序,影响了我省专接本工作的声誉,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为制止此类违法行为,维护高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专接本考试选拔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现就有关事项重申并通知如下:

  一、我厅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高校和组织机构承担或承办任何形式的专接本考试考前辅导活动,也从未授权任何部门编写与专接本考试相关的教材或辅导资料。

  二、严禁社会培训机构在高校内以任何名义举办专接本培训辅导班。各高校要对社会培训机构设在本校的报名点、培训点逐一审查、清理,学校教室、会议室、计算机机房等一切教学资源一律不得租用给社会培训机构举办专接本辅导班。学校电话和网络等资源也不得租用给举办专接本辅导班的培训机构使用,学校校园内公共设施不得成为其报名或联系地点。

  三、各高校要加强对本校教师的管理,严禁高校教师参与专接本辅导班的教学等相关活动。要把这项规定作为教学纪律,要求每一个院系、每一名教师严格执行。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各校要对参加专接本辅导的教师进行调查登记,今后一律不得安排其承担专接本命题任务。凡曾经参与过专接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的人员,3年之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透露命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的情况,不得接受考生有关考试内容方面的任何咨询。

  四、各高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任何科目的专接本辅导班。要按照教学计划,做好日常教学工作,防止任何干扰正常教学的行为发生。要加强对应届毕业生的管理,对违反纪律的学生,严格按照学生管理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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