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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工作的通知

  (一)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二)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三)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于2009年11月18日前将评选推荐的博士学位论文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到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一)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博士学位论文一式三份。请用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
  2.每篇论文对应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30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相应的英文摘要(格式见附件2)、作者简况表(附件3)。以上纸质材料均需提交三份请按顺序装订成册,与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夹放在一起。
  3.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需专家联名推荐方能申报的学位论文所填写的《专家联名推荐表》(附件5)一式三份。
  (二)电子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WORD格式);
  4.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5.简况表汇总数据库(DBF格式)。
  文档的命名格式、数据库文件格式说明等见附件6。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的博士学位论文应为授予学位时的存档原文或其复印件;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0502)外,均应以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须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详细中文摘要;学位论文申报的学科代码及名称应与授予学位的学科一致。按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的要求,可能随机抽取国家图书馆保存的博士学位论文代替各单位报送的部分博士学位论文送评。
  (二)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推荐单位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该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若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准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推荐单位自负。
  (三)报送的博士学位论文应由校保密委员会或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认真审查,并确定其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无保密委员会的单位可盖单位公章代替。
  (四)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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