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求陕西省“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有关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陕教发办[2009]25号)
各有关单位:
2009年9月下旬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十二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全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启动。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我省“十二五”教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也将全面展开。为切实做好陕西省“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意义
即将进入的“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教育改革的攻坚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对于积极适应发展形势的新变化,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顺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二、编制陕西省“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编制好陕西省“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必须根据国际环境的新变化和国内发展的新要求,在充分体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战略思想的基础上,在总结我省“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前提下,结合我省省情,经过认真调研,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完成我省“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编制“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是全省教育系统共同的责任和任务,请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就“十二五”期间有关教育发展和改革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论证,说明其必要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