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环境保护先进单位的决定
(同政发[2009]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委、局、办、企事业单位,中央及国省属企业:
2008年,我市环保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型发展,绿色崛起”的战略目标,以污染减排为主线,积极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完成环保目标责任制,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全市环保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对14家环境保护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也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广泛深入地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完成2009年度的各项环保工作任务,为把大同创建成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和谐城市贡献更大力量。
附:表彰名单
二OO九年二月十七日
2008年度环境保护先进单位
(1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