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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治超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治超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同政发[2009]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职责,严格督查,扎实有效超工作,使我市车辆非法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在幅减少,货物运输价格明显回升,运输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货车通行量明显提高,公路桥梁得到有效保护。公路超限超载率稳定地控制在0.2%以下,全市治超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和激励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治超工作积极性,不断开创我市治超工作新局面,市政府决定,对2008年全市治超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及全市治超执法人员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按照省、市治超工作要求,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治理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我市治超工作,为优化全市的交通运输环境,促进转型、安全、和谐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新大同建设做出不懈的努力。
  附件:2008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2008年度全市治超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治超工作先进集体(20个)
  大同县人民政府
  阳高县人民政府
  广灵县人民政府
  左云县人民政府
  大同市交通局
  大同市纠风办
  大同市工商局
  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山西省大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市治超办
  南郊区治超办
  广灵县治超办
  大同县养老洼临时卸载点
  广灵县沙岭临时卸载点
  天镇县西马坊临时卸载点
  神泉堡超限运输检测站
  大同县运管所
  浑源县兴隆水泥厂
  灵丘县恒泰公司
  新荣区甘庄煤矿
  二、治超工作先进个人(40名)
  方 旭 天镇县副县长、县治超领导组组长
  刘 锋 大同市经委副主任
  郭 辉 大同市煤管局副局长
  沈忠祥 大同市质监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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