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我市企业地震监测台站建设的通知
(同政发[2009]29号)
各驻同大型企业:
我市地处晋、冀、蒙交界处,地质构造复杂,震情地位突出,防震形势严峻,多年来一直被国家确定为“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近年来又被确定为“首都圈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历史上曾发生7级大震,1989年大-阳6.1级地震是建国以来我省境内发生的最大地震。
唐山地震以后,同煤集团、同车公司、山橡集团、柴油机厂等驻同大、中型企业切实承担应负的社会责任,成立了企业地震监测台站。三十多年来,各企业地震监测台站作为我市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积极应对大-阳地震,成功预测预报我市及周边地区发生的中等地震等重要事件和日常防震减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创造了巨大的社会效益,为我市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防震减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企业地震监测台站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减弱。各驻同企业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保障。一是现有的地震监测机构保障;二是重点监测项目和监测环境保障;三是监测人员保障(含5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要求既热爱地震工作、肯钻研,又任劳任怨、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四是技术工资、福利待遇保障;五是监测仪器、设备(含网络通讯功能)保障;六是日常运转经费保障;七是全天24小时值班、震情速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