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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6 综合保障

  6.1 信息与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相应的通信设备。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队伍保障

  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积极建设后备扑火队伍。

  6.3 扑火物资保障

  市、县两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省林业厅在重点林区设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保证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物资急需。

  6.4 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办理。

  6.5 培训演练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有计划地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在全社会普及避火安全常识。

7 附则

  7.1 术语说明

  本预案所称“重、特大森林火灾”是指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的森林火灾:燃烧蔓延超过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300公顷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威胁或烧毁林区居民地及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不是灾后进行森林火灾统计意义上的森林火灾分类。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火灾肇事者和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者进行责任追究。

  7.3 有关格式化文本

  7.3.1 预案启动格式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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