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榆中县园子岔乡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9】197号)
榆中县人民政府,各帮扶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自2007年帮扶单位与榆中县园子岔乡的10个行政村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以来,各帮扶单位多次深入到帮扶乡村,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物资,积极帮助乡村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加快发展步伐,有效地解决了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困难,促进了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帮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面做好今年的结对帮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结对帮扶是市委、市政府促进贫困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尽快实现脱贫致富的重要举措。榆中县政府和各帮扶单位要把结对帮扶工作作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传统美德的实际行动和全面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民心工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结对帮扶工作的领导,确定专门领导和人员,深入到所帮扶的乡村,调查研究,吃透情况,研究对策,提出具体的帮扶办法和措施,切实把结对帮扶工作抓紧抓实。
二、创新帮扶方式。各帮扶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帮扶方式,充实帮扶内容,突出帮扶特色,提高帮扶效果。帮扶工作既要注重解决眼前实际困难,更要注重长远发展;既要注重资金和物资的支持,更要注重智力帮扶,充分调动村社和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重在改善当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农民素质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下功夫,力争每个帮扶单位每年为帮扶乡村办成一件以上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
三、落实帮扶责任。去年没有完成帮扶任务的榆中县电力公司、榆中县财保公司和哥弟公司,要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取得支持,务必于今年10月底前落实帮扶资金。对今年的帮扶任务,各帮扶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务必于今年12月20日前全部落实到位。并于10月15日前,将帮扶的具体措施和资金计划书面报办公厅城建处。对不能按期完成帮扶任务的,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督促直至完成帮扶任务。帮扶资金全部实行项目管理,由乡政府制定出具体的资金使用计划并代管,榆中县扶贫办要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严禁挪用,确保帮扶资金发挥真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