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规范行政审批和投资管理
| 1.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减少,程序进一步简化,效率进一步提高。
2.企业投资自主决策权有效落实,政府投资决策及监管机制更加完善。
| 继续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推行行政机关内部行政许可职能整合制度,落实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推动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 各县(市、区),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便民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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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制度,引导和规范投资行为。
| 各县(市、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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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法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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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 进一步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加强县(市、区)、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推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 各县(市、区),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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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 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进一步增强。
|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机制,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听取意见制度,逐步实行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制度。积极推行决策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逐步扩大听证范围。完善和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专家论证制度。
| 各县(市、区),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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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行政投诉处理和信访工作
| 1.行政投诉处理率达到98% 以上。
| 整合行政投诉资源,畅通行政投诉渠道。健全行政投诉处理制度,建立行政投诉限期处理、情况反馈和备案以及评议考核制度,落实行政投诉处理责任。
| 各县(市、区),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长电话受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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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访事项办结率达到95% 以上。
| 建立领导干部定期下访接待群众制度,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探索疑难信访联合审核制度,加快推进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网上信访”工作,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健全信访工作协调指导机制。
| 各县(市、区),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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