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浙安委办〔2009〕52号)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近期全国接连发生多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以安委办〔2009〕23号文件予以通报,我省江山市“10?2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也在通报之列。现将该通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岁末年初历来是道路交通群死群伤事故的高发期,各地要在思想上进一步重视、责任上进一步落实、措施上进一步严密,针对冬季特点,认真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二、加强道路交通路面管控。相关部门要深入分析交通事故原因,抓住事故规律和特点,落实监管措施和责任,有效遏制事故多发的势头。特别要加强夜间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巡查,对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违法超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持严管态势,营造依法严防、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
三、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气象信息预测、预报、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制信息通报制度和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分流疏导和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交通事故,防止出现长时间、长距离、大范围的道路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