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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商贸办,协助部门:市农业局、卫生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餐饮消费环节
  1.加强餐饮单位溯源监管。落实原料索证索票和溯源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2.突出重点,规范管理。以学校、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等为重点监管对象,以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餐具和食品清洗消毒以及温度、时间的控制等为重点环节,集中力量加强规范管理,防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全面推进小餐饮整治规范,提高持证率。3.大力推进餐饮服务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继续对学校食堂、宾馆饭店等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推行餐饮单位“五常法”管理,在中小餐饮单位全面推行卫生信息公示,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4.组织重大节日期间集中检查,开展对旅游景区、农家乐、大众饮食街等重点区域公共餐饮的专项整治。5.加强对农村家庭聚餐的食品卫生指导和规范,对乡村厨师实行体检培训制度,完善聚餐申报及卫生指导工作。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助部门:市农业局、工商局、公安局
  (六)畜禽屠宰
  1.开展屠宰场清理整顿。按照浙江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加快屠宰场的整合提升,推动屠宰企业全面改造升级。2.加强屠宰企业监管。进一步落实无害化处理的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健全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可追溯制度。3.组织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非法交易专项整治行动,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生产加工、销售注水肉及病死病害猪(牛、羊)肉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4.加快实施肉类品牌化战略,推进连锁经营、冷链配送和电子商务等先进流通方式。
  牵头部门:市经贸委,协助部门:市农业局、工商局、卫生局、商贸办、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七)保健食品
  1.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产品市场准入,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大市场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非法添加药物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整治和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2.开展市场产品质量监测评价工作,建立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推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3.开展违法宣传保健食品的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加强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和日常监管,加大监测力度,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行为,严厉查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和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4.加强保健食品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保健食品检验检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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