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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的意见

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的意见
(徐委发[2009]3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引人科学发展的轨道,结合我市近年来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工作实际,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基础上,现就建立完善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好字优先、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发展阶段性特征,进一步形成导向明确、指标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引导各地着力转变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市上下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全面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更加突出发展质量、更加突出科技创新、更加突出社会进步、更加突出生态文明建设、更加突出民生改善。同时反映当前我市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以及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要求。

  (二)差异性原则。充分考虑各地发展条件的差异,实行分类指导,对六县(市)贾汪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突出新型工业化、科技创新、项目建设、开放型经济等指标考核;对四城区围绕城区发展定位,突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

  (三)可行性原则。在指标选择上,充分考虑指标的代表性和动态性,兼顾统计资料的可获取性,使指标可采集、可量化、可对比。在考核方法上,注重客观.、适用、可行,实事求是评价科学发展程度,做到于法周延,干事简便。

  (四)客观公正原则。创新考核评价方式,采取定量、定性和民意调查结合,引人公众参与度的评价方式,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提高公众对科学发展的认可程度,增强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坚持实行“阳光操作”,提高考核评价的真实可靠性。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经济发展(经济实力、开放水平)、科技创新(科技能力)、社会进步(社会管理)、生态文明和民生改善(社会贡献)等大类指标,以及一项人民群众对科学发展成果满意度的辅助指标,具体分成六县(市)贾汪区、四城区、徐州经济开发区三个指标体系,实行差别化考核(详见附表1-3)。考核目标按市委、市政府当年下达各地的目标任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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