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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一)项目要体现创新性,必须在全国、全省、全市范围内都具有创新性和开拓性,既可以是独创或首创,也可以是借鉴基础上的创新和发展;

  (二)项目要突出实践性,能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试点或推广,具有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三)项目要注重效益性,申报项目能够产生持续和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并且得到社会的充分认可。

  第八条 征集方式

  (一)每年12月1日至1月31日为申报时间。

  (二)申报参评创新实践奖的地区、部门(单位)需提交参选项目申报书和目录表,说明创新的背景、目的和意义;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已经产生的总体效果;项目主要内容等。同时,需要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视频等资料。

  (三)创新创意奖参选者需提交完整的创意方案,说明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背景、目的,所要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对建议实施后作用和效益的评估;其他佐证材料。

  第九条 奖项设置和奖励方式

  创新实践奖设特别优秀创新实践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奖项,总数不超过20个。特别优秀创新实践奖奖励10万元,一等奖奖励5万元,二等奖奖励3万元,三等奖奖励2万元。同时,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获奖单位和干部,给单位领导班子集体或个人记功,并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创新创意奖设置特别奖、优秀奖两个奖项.,总数为10个。特别优秀创新创意奖奖励3万元,优秀创新创意奖奖励1万元。

  第十条 评选标准

  (一)创意特点突出,立意新颖,具有独创性和首创性,对推动徐州老工业基地振兴尤其是“三重一大”工作,解决全市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难点问题有显著作用;

  (二)具有广泛的示范指导和典型推动作用,能够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并具有可持续发展特点;

  (三)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提升本地本部门(单位)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作用突出。

  第十一条 评审步骤

  (一)申报。广泛征集创新奖项目,对提交的项目,进行分类整理、审核把关,认真搞好登记、统计、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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