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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二)立足实际,注重实效。要把解放思想、创新创意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不追求猎奇和轰动效应,在产生实际效果上下功夫,着力推出一批符合徐州实际、真正管用的创新措施。要把解决问题的效果作为衡量创新水平的重要标准,切实解决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提交参评的创新创意项目不仅要体现创新性,更要突出前瞻性、实践性和实效性,适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试点或推广。

  (三)广泛宣传,激励先进。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社会力量和广大市民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要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宣传各地各部门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全市每年举办一次创新奖颁奖大会,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并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刊登评奖结果和获奖创新创意。

  附:“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创新奖”评选办法(试行)

  附:
  “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创新奖”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创新奖”(以下简称“创新奖”)评选工作,进一步营造崇尚创新、尊重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创业、勇于创新、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主动性??结合全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创新奖”分创新实践奖、创新创意奖两个部分。

  第三条 创新奖评选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在自愿申请基础上按照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确定授奖项目。

  第四条 为确保创新奖评选过程及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成立创新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小组,邀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创新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由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重点办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 申报和参评对象

  创新实践奖的申报和参评对象为各县(市)区、徐州经济开发区、市直党政部门(单位)和群众团体、驻徐各部省属单位及相关非常设临时机构。由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完成的创新项目,可联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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