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行模式。实行“一级监督、一级指挥”的运行模式。在市级设立监督指挥平台,越城区和市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设置终端。市监督指挥平台主要行使受理、指挥、协调、处置、监督、考核、评价等职能,对问题进行统一受理、分别派遣。同时,根据绍兴市仅设一个行政区的实际情况,本着节省资金投入、减少处理环节、提高处置效率的原则,在越城区和市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设置终端的同时,直接在市城管执法局下属各分局(办公室)、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越城区5个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设置终端,越城区政府、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镜湖新区管委会、市建设局和市城管执法局分别派人进驻市指挥中心,共享一个平台,协助指挥中心负责本单位问题的派遣和指挥等日常工作,实行派遣和指挥前移。
2.建设内容。实现城市管理业务的数字化、网络化、空间可视化。具体分为基础数据建设与地理编码、万米单元网格划分、城市部件和事件普查、无线监管数据采集设备建设、软硬件网络环境建设、呼叫中心建设、应用系统建设、评价系统建设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等9项内容。
3.资源整合。整合市区公交车视频监控系统。在不改变公安道路视频监控系统现有架构基础上与公安共用一个“探头”。在城市管理重点区域单独设立视频若干个,并与公安监控实现共享。统一推出12319号码为投诉服务热线,并与96310城管投诉热线、12345市长热线、12315工商投诉热线、114号码百事通等热线联网,便于市民反映城市管理问题。整合相关职能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功能扩充。整合市区“路灯管理子系统”、“水资源监测监控子系统”和“户外广告管理子系统”,拓展“数字城管”内容。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同时,根据省政府的要求,为将来扩大“数字城管”范围以及省建设厅、各县(市)的接入预留接口。
(四)实施步骤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我市“数字城管”建设主要分3个阶段实施,力争在今年底前全面完成“数字城管”一期建设。
1.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2009年6月-8月)
(1)制定实施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建立“数字城管”筹建班子;
(3)设立“绍兴市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和“绍兴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配备相关工作人员;
(4)“数字城管”项目立项、评审、审批、招投标;
(5)落实启动资金和办公用房,与项目承建单位签订建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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