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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二OO九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和全社会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预报的强降雨的区域,对强降雨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采取动员人员疏散或其他强制措施予以避让。
  (六)充分发挥大同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和专家支持系统的作用
  市、县各级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和专家支持系统的作用,并要对指挥部成员和专家组成员做出及时调整和充实。
  (七)安排必要资金,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计划和预算,尤其要保证日常监测经费的落实,并有计划地开展地质灾害的调查、勘查和治理工作。
  四、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落实责任制
  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是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全市要对地质灾害实行动态监测,原则上是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要健全和完善监测网络,防灾责任要具体落实到乡镇、单位、村庄、个人。被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地的乡镇、村和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监测责任人。要在监测责任人的领导下成立监测组,监测组由受危害、威胁的居民点或有关单位的群测人员组成,并要制定完善严格的工作制度、任务和目标。各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将修订完善后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在5月底前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区)、各单位都要责任细化,将目标分解落实到人,做到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五、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
  为了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好县(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资料,健全和完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管制度,提升群测群防工作体系的运行水准,促进适应和满足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的需求,按照省国土资源厅要求,今年6月底前完成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市、县(区)国土资源(地矿)局、分局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预警监测中心的建设工作,明确职责,分级负责,抓好落实,务求实效,切实搞好这一涉及省、市、县、乡(镇)上下联动的信息系统工程。
  六、切实抓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收尾工作
  2007-2008年我市连续两年实施了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省下达我市的任务为:避让搬迁27个村庄,修缮1个村庄,新水源地建设28个,旧村复垦27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个。截止目前,已完成了25个村庄的避让搬迁工作、1个村庄的修缮工作、19水源地建设工作、2个旧村复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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