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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大同市财会学校有关事宜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大同市财会学校有关事宜的通知
 (同政发[2009]186号)


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2009年4月5日常务会议精神,大同市会计学校和大同市商业学校合并重组,合并后校名为大同市财会学校,隶属于大同市财政局。
  经山西省教育厅同意,市政府与大同大学就新建路校区置换问题,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了有偿转让协议,置换价为人民币1.2亿元(不包括家属区)。考虑到两校合并后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大同大学原医学院校区及原大同市会计学校、大同市商业学校的土地和财产使用权同时并入大同市财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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