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加强企业存款账户风险管理的通知
(沪银监通[2009]147号)
在沪各外资法人银行、各外资银行上海分行:
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部分企业资金链趋紧,民间借贷活跃,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专门经营非法融资业务的犯罪团伙,他们通过各种手法,甚至勾结银行人员,诈骗银行客户资金,造成银行资金损失和声誉风险。现通报现阶段企业存款账户资金被骗案件的特点,并提示各银行加强存款账户管理。
一、存款账户案件风险特点
(一)企业开户一般未经银行营销,由企业主动开户,开户类型为一般结算户。有些开户由企业指定相应的客户经理。
(二)开户后,在短时间内有大笔资金入账,资金先存为定期存款,然后在短时间内解冻。解冻资金划转到其他不同银行,且划款次数多、金额大。
(三)开户过程中,介绍人或代办人员在银行柜台“协助”企业办理开户手续,并经手企业印鉴和密钥。部分案件或由客户经理一人完全经手客户所有开户文件,包括企业印鉴,由客户经理交由银行后台操作部门开户。
(四)资金划出时,划转手续多由“协助”企业开户的人员代办或者客户经理办理。
二、加强账户管理的要求
(一)银行高管层要切实承担起案件风险防控的责任,完善账户管理制度,严格制度执行和内部监督。要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银监发[2005]17号)(见附件)文件精神为指导,提高认识,严格账户管理规定和程序,切实防范账户管理风险,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放松银行的内部控制,单纯追求服务、谋求发展。
(二)加强开户管理,严格执行开户规定。对于由他人尤其是所谓“熟人”带领企业来开户的要高度警惕,严格审核有关开户文件,在开户过程中要认真与原件核对,确保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三)严格执行开户手续的操作规程。办理开户手续的人员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以下简称有权人)。有权人必须现场向后台操作部门工作人员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后台操作部门工作人员要认真与本人核对,所有开户手续必须由该有权人办理,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代办。如客户经理上门开展尽职调查或提供开户指导服务,不得由客户经理单人经手开户文件,不得由客户经理代为向操作部门递交开户文件。要积极向客户宣传存款账户开户和划款领域存在的风险,寻求客户主动配合。
(四)严禁银行工作人员替客户代为填写各类与开户相关的文件。银行内部制度和流程上必须明确,所有开户文件必须由企业开户人员亲自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