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大同市文瀛西路第5个道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的决定
(同政发[2009]98号)
财政局、城市发展投资公司:
为促进我市城乡经济发展,建设好作为联结城市和农村纽带的文瀛西路等5个道路工程项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就以上项目建设资金有关问题做出如下决定:
一、大同市文瀛西路等5个道路工程项目,是我市推进城乡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政策及要求,属于农业、农村公益性的基本建设项目,由财政安排资金投入,现委托大同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实施项目建设与管理。
二、按照大同市文瀛西路等5个道路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1.76亿元。由于该项目建设时间紧、资金一次性投入量大、地方财政短期内难以足额安排。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不足部分14.6亿元由城市发展投资公司向市农业发展银行融资解决。建设中出现其他超预算支出由市财政增加建设资金解决。
该项目共向市农业发展银行银行贷款146000万元,分年度还款计划为2011年-2019年。其中:2011年16220万元、2012年16220万元、2013年16220万元、2014年16220万元、2015年16220万元、2016年16220万元、2017年16220万元、2018年16220万元、2019年16240万元。期间贷款利息据实安排拨付。
该事项已经大同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财政局要切实做好该项目资金的预算及拨付工作。
三、城市发展投资公司对财政投入资金和自身筹集的参建资金,要严格按照政府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为保证项目资金合理合规使用,由市政府与财政局、市农业发展银行、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签订《文瀛西路等5个道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协议》。
五、项目建成竣工后,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要按照政府公共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六、市财政局、市农业发展银行、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等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文瀛西路等5个道路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规范管理。项目建设、管理和偿还贷款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市政府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