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完善为外籍人士服务的配套设施。鼓励建设适宜外籍人士居住的住宅小区、会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直相关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培育特色餐饮,引进更多的国际知名餐饮品牌、大型超市,方便外来投资者生活(责任单位:市商贸办)。
6.加强交通秩序、广告牌等的集中整治。开展“文明出行、你我同行”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倡导规范行车、文明出行。严格驾驶员源头管理,形成良好的交通环境;加强对广告牌的审批和监管,规范广告牌的设置,统一规格、色彩,规范语言文字,与建筑物、街道风貌相协调(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局)。
7.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综合治理。对城郊结合部、老住宅小区、背街小巷等区域实施环境和秩序综合管理,越城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各方联动的协作机制(责任单位:越城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建设局)。对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涂等现象开展集中整治,拆除一批、规范一批,确保整齐有序;对跨门经营、占道经营等要加大整治力度,杜绝主要商业街道乱设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违法建筑、噪声扰民等现象;加强对非法小广告、城市“牛皮癣”的管理力度(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加强住宅小区规范管理,强化物业管理,在小区“保安、保洁、保绿、保序、保美”上下功夫,特别要加强小区车辆停放,以及养鸡、养鸭和饲养宠物等的管理(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建设局、越城区政府、市直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8.加强市场规范管理。实施市区专业市场提升发展规划,完善各类集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环境、食品卫生、经营秩序等管理(责任单位:市工商局、供销总社)。加强对市区夜宵摊点的管理,按照“合理规划、定点管理,统一标准、集中入市,形成合力、长效管理”的要求,重点解决规划定点、污水排放和安全秩序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工商局)。对市区美容美发店、浴场、小餐馆、游泳馆、休闲娱乐场所等行业,按照“谁发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工商局、卫生局、商贸办)。
9.加强公共环境整治。从改革机制、方法入手,解决公共场所和河道垃圾问题(责任单位:越城区政府、市水利局、市直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推进达标排放工作,全面整治餐饮业油烟排放,新开餐馆严格把关、规范准入(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工商局)。公交车尾气排放整治提前到2010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所有进入城区的公交车全部达到欧Ⅲ标准(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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