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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长江环保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说明: 1.长江执法检查从2月21日开始,2月28日前结束,请各组合理安排时间,做到日常工作和专项执法工作两不误。
  2.各组小组长注意收集相关数据,检查完后督促相关区县按时填报相关资料。

  附表二:
  长江环保执法行动检查排污口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市   区县(自治县)

河流名称

 

数量

COD排放总量(吨/日)

排入该类排放口工业企业的数量

规范化的企业排污口数量

长江干流

企业排污口

 

 

 

 

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市政排污口

 

 

 

 

合计

 

 

 

 

主要支流名称

企业排污口

 

 

 

 

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市政排污口

 

 

 

 

合计

 

 

 

 

主要支流名称

企业排污口

 

 

 

 

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市政排污口

 

 

 

 

合计

 

 

 

 

主要支流名称

企业排污口

 

 

 

 

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市政排污口

 

 

 

 

合计

 

 

 

 

主要支流名称

企业排污口

 

 

 

 

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市政排污口

 

 

 

 

合计

 

 

 

 

主要支流名称

企业排污口

 

 

 

 

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市政排污口

 

 

 

 

合计

 

 

 

 

注:

 

 

 

 

 

排污口包括直接排入或相当于直接排入检查范围的工业企业污水排污口、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及市政排污口,其中相当于直接排入是指污水排入其他支流或沟渠,排污口距长江干流或2条主要支流500米以内的排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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