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树立大循环经济理念,以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为核心,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严格实施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形成“三低一高”的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嵊新两地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衔接,对新建、改建、扩建等涉及新增能力的项目,提高准入门槛,实行严格的能耗、物耗、水耗标准。突出抓好重点工业园区、高耗能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全面实施节能降耗重点工程,着力推进节能降耗科技进步,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循环经济工作,继续实施绍兴市循环经济“850”工程,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七、开展多领域合作,构筑区域统筹协作新格局
加强嵊新两地多领域合作,力争跨区域合作取得新突破,构筑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区域统筹协作新格局。
(一)促进区域社会事业一体化。坚持从嵊新区域整体出发,统筹安排两地社会事业和各项民生政策,确保政策平衡,使老百姓享受同城待遇。重点结合户籍管理、土地征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城乡配套改革,完善治安联动、联合整治机制,加强和谐社区建设,加速实现两地居民“同城同待遇”,共享文明发展成果。
(二)促进区域公共服务一体化。推进区域行政管理、科教文化、便民服务设施共建共享,进一步推进两地共建商检、海关工作,确保嵊新检验检疫办事处和海关办事处如期建成并顺利运转;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所的技术和人才合作,结合本地优势产业,联合筹办嵊新特殊学校、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培训中心,力争成为区域性企业人力资源和培训基地;积极向上申报并争取联合设立区域性金融保险等机构,为两地企业发展提供更优质服务;统筹嵊新区域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游泳馆、体育馆等重大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
八、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营造区域集约发展氛围
统筹嵊新区域集约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合作机制,营造有利于区域集约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政府牵头协调机制。成立统筹嵊新区域集约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发展改革、经贸、财政、国土、规划、建设、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和嵊新两地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嵊新区域集约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完善两地县(市)长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加强两地在发展战略规划、重大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协调磋商,健全嵊新区域集约发展的投入和利益分配等协调机制。建立对口职能部门衔接协调机制。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市级部门牵头建立两地对口职能部门衔接制度,成立规划、产业、交通、旅游、水利、土地等若干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工作计划的指导下不定期举行会议,按照职能分工、切块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两地县(市)长联席会议精神,对具体合作规划、项目及相关事宜制定方案,协助两地组织实施。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市政府将建立完善嵊新区域重大事项推进考核机制,近期重点就嵊新区域规划统筹、产业联动、交通连接、饮用水资源和电力资源联网、土地资源整合、生态环境共治、公共服务设施共建等,制定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单位、成立考核小组、明确考核对象,促进区域重大事项顺利推进。嵊新两地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当前要抓紧编制《统筹嵊新区域集约发展规划纲要》等重点规划,并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组织实施及各项措施落实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加快职能转变、增强服务意识,根据本意见研究提出本部门支持嵊新区域集约发展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