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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嵊新区域集约发展的意见

  (一)统筹区域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加强土地资源需求调控,积极盘活空闲土地,开展土地复垦和整理,提高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建立嵊新两地土地资源整合利用的机制,稳步推进两地基本农田异地代保,加快解决新昌企业涉及嵊州土地权证的历史遗留问题,利用嵊州土地可用空间积极尝试两地共建产业园区,探索共建园区在经济考核、财税分成等方面的有效机制。
  (二)统筹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统筹考虑两地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管理,合理安排嵊新区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构筑区域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和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建立现代化水利支撑保障体系。加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提高主要河道防洪标准,构筑区域防洪减灾体系。建立高效合理的区域水资源配置及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区域水资源统一管理,逐步实现嵊新区域内水库间和供水厂联网工程,加快钦寸水库、镜岭水库等供水设施及管网建设,在满足新昌城区供水安全的前提下,加快从长诏水库引水至嵊州市区,缓解嵊州市区水资源短缺的局面,保障两地饮用水供应安全。
  (三)统筹区域资源要素保障机制。按照“形成共识、实现双赢”的要求,统筹区域内资源要素,以土地资源和水资源为中心,统筹安排区域内要素资源的配置,推进区域内要素资源开发的共建共享,构建开放、高效、可持续的资源保障体系。加强优质、稀缺资源的战略储备和跨县(市)协调,逐步解决区域内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空间分布不均衡问题,加大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相对丰富地区对相对稀缺地区的支持力度。探索区域资源配置投入分担、利益共享机制,强化协作共建、整合共享,努力提高公共资源统筹配置和共建共享水平,实现两地共赢。
  六、强化生态环境建设,保障区域可持续发展
  加强区域生态环境的联动建设、共同保护和协同治理。实行更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加大环境监管和环境执法力度,建立重大污染事件联合通报、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联合查处制度,完善跨区域污染联防联治机制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实现嵊新两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设施共建、污染共治、利益共享。
  (一)大力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继续实施“811”新三年环境整治行动计划,重点推进水污染和工业污染防治,加大对曹娥江流域排污口整治和澄潭江污染整治力度,建立区域污染联防联治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污染整治,促进污染项目集中布点、集中治理、达标排放。推进嵊州市、新昌县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集中进管及新昌城区医药化工企业废气整治,确保老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60%以上。进一步发挥嵊新污水处理厂的治污设计能力,确保稳定运行,同时加快截污管网建设,减轻两地工业、生活污水对曹娥江上游的污染压力。加强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养殖业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置处理力度。进一步加强主要水源地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保护,加快规划和建设城乡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强化对已建成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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