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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09年城市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
  绍兴市2009年无车日活动部门职责分解表

序号责任部门主 要 内 容配合部门
市委宣传部  1.牵头宣传报道组工作,组织媒体对活动进行全面报道,及时向市民报道活动相关信息;   2.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要求做好   公益广告片、宣传片的播放;做好无车日当天视频新闻、图文新闻和照片   的拍摄和上传工作;   3.活动结束后对活动产生的影响和群众的评价及反响进行后续报道。   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
市机关事务局  1.拟文要求各级机关、事业、团体和国有企业单位在无车日封存机动车,督促各单位落实;   2.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有关工作。   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
市监察局  负责对各级机关、事业、团体和国有企业单位的车辆封存情况进行督查。   市机关事务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
市建设局  1.做好综合协调组工作,起草活动实施方案,落实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2.协调解决各部门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牵头做好工作总结;   3.负责做好公交停靠站道路的维修工作。   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市公安局  1.牵头交通管理组工作,活动前做好公交道路优先通行措施的准备和宣传告知工作;   2.加强无车日当天的交通管理工作,实行公交通行道路优先措施,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3.做好各路段交通流通量监测分析,为今后交通管理积累经验;   4.会同交通、卫生等部门做好无车日活动的应急保障处置工作。   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卫生局
市交通局  1.牵头公交保障组工作,做好公交出行便捷措施相关工作;   2.会同公安、卫生等部门做好无车日活动应急保障工作;   3.活动前后利用车辆、站点、车载电视开展活动信息宣传,在公交车移动电视中滚动播放公益广告片和宣传片;   4.做好系列宣传报道活动的资料、材料的准备工作;   5.加强公交车辆废气排放管理。   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城管执法局
市城管执法局  牵头城市管理组工作,活动期间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   市公安局、越城区政府
市教育局  组织市区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目的、意义的宣传工作,号召学生积极响应活动的安排,鼓励中小学生提高自立能力,不要家长机动车接送。   市建设局
市环保局  1.做好自行车和步行交通有关环保方面宣传报道的资料、材料的准备工作;   2.对严重排放废气的公交车辆实施执法检查。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市卫生局  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做好活动的应急保障工作。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十一越城区政府  做好社区无车日活动宣传告知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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