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08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报
(同政办发【2009】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08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同政办发〔2008〕156号)和市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的《2008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安排部署,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员对各县、区2008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对部分县(区)的工作进行了抽青,现将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及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8年度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
山西省人民、政府在2007年12月29日与我市人民政府签订了《2008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责任书明确了2008年全市耕地保护责任自标为:耕地保有量不得少于558.5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少于514.05万亩,土地开发整理净增耕地2.6万亩,基本农田整理3万亩,确保全市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实现占补平衡。2008年3月20日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2008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各县、区政府在具体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工作中,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始终把耕地保护工作放在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较好地完成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其主要特点:
1、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耕地保有量落到实处。
2008年全市、县(区)、乡级政府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把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人民政府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乡政府与各村、村与村民之间也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通过层层分解指标,把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到户、落实到地块,使全市的耕地保有量达到了5585217.3亩,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任务指标117.3亩。
2、基本农田面积数量稳定质量稳步提高。
2008年全市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目标是5147030.4亩。2008年全市非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没有占用基本农田,同煤集团棚户区改造二期和浑源500KV开闭所两个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3396.77亩。依据国务院批准方案,调整补划3524.87亩,超额补划128.1亩,补划共涉及4个县区、全部按数量相等、质量相当完成了补充划定工作。同时,在各县、区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完成建设改造中低产田31089.3亩,比省政府下达基本农田整理任务超额完成1089.2亩,使我市基本农田质量稳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