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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创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创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同政办发【2009】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及省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促进全市返乡农民工创业和再就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返乡农民工创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性
  (一)正确认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意义。近年来,通过政府支持,技能培训,就业输出,农民受益的原则组织实施,全市累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5.5万人,占到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3.3%,农民劳务工资性收入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0%以上,外出务工已成为农民增加收入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更加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二)高度重视农民工返乡问题。据市农业局、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协调管理领导组办公室调查统计,截止今年2月1 0日,全市返乡农民工人数已达1 1.3万人,占全市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 4.8%,占全市外出务工总数的44.3%。其中,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用工减少和市内外部分矿类企业整顿关闭,运输业萎缩,导致全市有固定工作约3万农民工失业返乡,占全市外出务工总数的1 1.8%;其余8.3万人均因秋冬寒冷形成的季节性返乡。据调查分析,随着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对我市返乡农民工再就业也造成较大的困难,估计春夏将滞留在农村的农民工约有2万人。农民工失业返乡直接影响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造成社会保险中断、经济收入减少、家庭生活困难,特别是部分农民工失业返乡和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要求外出务工就业叠加,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压力,给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形成潜在的影响。当前,必须把解决返乡农民工问题放在“三农”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保证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做好返乡农民工创业和再就业工作。
  二、大规模开展返乡农民工创业和再就业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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