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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通知(2009修订)

  八、行政执法类信息
  56.排污收费依据、程序、标准及核定征收情况。公开时限:随时;责任部门:监察总队。
  57.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公开时限:随时;责任部门:监察总队。
  58.限期治理的项目及项目治理后的验收情况。公开时限:随时;责任部门:污防处。
  59.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超总量的企业名单。公开时限:随时;责任部门:监察总队、总量处。
  60.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的企业名单。公开时限:随时;责任部门:监察总队。
  61.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的企业名单。公开时限:随时;责任部门:监察总队。
  62.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公开时限:随时;责任部门:法规处、监察总队。
  63.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及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公开时限:随时;责任部门:监察总队,综合处。
  九、其他信息
  64.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公开时限:随时;责任部门:污防处。
  65.环境民心工程项目的批准和工程进度情况。公开时限:随时;责任部门:办公室及相关处室。
  66.环境监测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公开时限:长期;责任部门:监测处。
  67.排污费专项资金的申请条件和程序。公开时限:随时;责任部门:计财处。
  68.本市环保科技成果及重大科技项目情况。公开时限:随时;责任部门:科技处。
  69.局重大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时限:随时;责任部门:计财处。
  70.局机关公务员招考、局属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以及公开选任领导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任前公示等情况。公开时限:随时;责任部门:人事处。
  71.市环保局领导活动及讲话。公开时限:及时;责任部门:办公室。
  72.环境保护大事记。公开时限:及时;责任部门:办公室。
  73.环境政务信息。公开时限:及时;责任部门:办公室。

  附件: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其他组织□

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申请人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

 

申请时间

 

所需环境信息情况

所需环境信息的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环境信息的索取号

 

所需环境信息的用途

 

对所需环境信息的形式要求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传真

□当场阅读、抄录

□若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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