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l个月)
各县级政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要根据市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制订本地区、本部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做好专项整治和检
查的安排部署工作。
(二)第二阶段: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全面自查自整,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全面排查整治(3个月)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从业单位,由建设单位牵头,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参加,具体实施自查自整工作。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监管人员,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全面排查整治,将排查出的三类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进行分类登记和分类整治,并上报上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最后汇总上报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三)第三阶段:市、县(区)联动分类整治阶段(6个月)
市、县(区)联动检查工作组,在县级政府及项目管理单位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市、县(区)联动检查工作方式分类整治,并按本方案要求公布和签字上报。
(四)第四阶段:“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2个月)
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和各县级政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专项整治组织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批评,对问题突出的责令延长专项整治期限,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是市委、市人民政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举措,对于推进我市实现转型发展、绿色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的行政一把手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要通过层层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把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单位直至个人头上。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到对全行业、全领域的全面覆盖,不留空档。各检查组要认真检查、全面检查、不留死角。
(二)规范检查,严格执法
各监管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研究制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落实专项整治负责人和各参与者的责任。要建立完善的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专项整治检查工作。要充分发挥专家和技术人员应有的作用,对安全生产情况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
在检查期间,要严格检查程序。检查工作组要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检查反馈意见告知被检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或违法行为时,要向被检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等执法文书,并责成当地政府督办。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和事后问责相结合的要求,对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整治不认真,敷衍塞责,要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市、县(区)联动检查工作组在检查中,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检查人员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完善举报机制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要主动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与,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广泛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公开曝光,推动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确定举报受理机构,制定举报受理工作程序和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明确举报受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保证2 4小时有人受理。要严肃举报纪律,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并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工作。要建立受理举报监督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定期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举报受理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 3 5 2--2 06 0 0 7 5,电子邮箱:zt _64 66④sina.com。
(四)统筹安排,保障投入。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并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本部门有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并聘请市内外知名专家和相关技术人员,切实把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组人员配足配强。对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电脑及其他设备要配足配齐,对所需资金要认真核算确保到位,保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五)严格要求,勤政廉洁。各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关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严格廉政纪律,健全廉政监督机制。检查组下基层检查之前要集中进行一次廉政教育和培训。检查组所需费用由本级财政列支,不得向基层部门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企业摊派。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各级检查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券和礼物等,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搞好总结,及时上报。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加强对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组的领导,及时掌握各检查工作组和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各检查工作组和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要指定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专项整治情况汇总上报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