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迎接建国60周年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环〔2009〕201号)
主城各区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指示,集中开展一个月环境综合整治迎接建国60周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主干道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2009〕52号)要求,结合主城区环保“四大行动”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我局制定了《关于迎接建国60周年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区环保(分)局结合实际,制定辖区迎接建国60周年环境综合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并确定专人负责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迎接建国60周年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二○○九年九月四日
附件: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迎接建国60周年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主城区环境质量,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指示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主干道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2009〕52号)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建国60周年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环保局迎接建国60周年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 长:
曹光辉 局长
副组长:
黄 红 副局长
成 员:
向 霆 综合整治处处长
李阳熙 环境监测处处长
陈小龙 污染防治处处长
张 梅 市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
杨三明 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
廖世国 市环境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整治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环保局迎接建国60周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问题,督促各项整治任务按期完成,通报整治工作进展,协调有关问题。
二、整治目标
以“看不见异常排污行为、听不到扰民噪声、闻不到环境污染异味”为目标,短期与长效相结合,改善主城区环境质量。深化环保“四大行动”,加强控制城市各类扬尘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燃煤及粉(烟)尘和餐饮业油烟整治,巩固基本无煤区,重点消除城区工业黑烟污染。开展主城区两江四岸、轨道交通二号线工业和餐饮趸船排污口整治工作,整治主城区饮用水源周边污染源,严格控制噪声污染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