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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2009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郝月生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殷智才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晓宁 市环保局局长
  赤建忠 市监察局局长
  成 员:
  李涌涛 市环保局副局长
  陆银义 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成君 市环保局纪检组长
  张相忠 市发改委副主任
  高子章 市经委副主任
  武献民 市纪委常委、市纠风办主任
  卫 兵 市工商局党组副书记
  李新民 市建委副主任
  吕继春 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海宁 市安监局副局长一
  甄俊英 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马曙光 市容环卫局局长
  赵文元 市电力公司副经理
  王建祖 市自来水公司总经理
  韩 东 太原铁路局环保办主任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
  办公室主任:王成君(兼)
  副 主 任:王铁柱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柴桂生 市环境稽查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电话:7655703(兼传真)、5021896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政府主管负责同志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完善工作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部署,有序推进,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保障。
  (二)明确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各成员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综合各部门监管职能,合力治理环境污染问题。
  发展改革委要按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审批关,对未完成清理整顿的县(区)停止核准或审批该县(区)基本建设项目。
  经委负责监督检查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名单所列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依法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对有关企业予以关停、实施淘汰。
  监察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环境行为实施监察,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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