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十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批复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十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批复
 (同政发〔2009〕204号)


大同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对十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报告》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十四宗即:大同市迎宾街南侧(市综合食品厂)地块、凤临阁重建地块、公交公司、工农路西侧217地质队、大同市新建北路北侧地块、御河西岸华岳路北侧(S1地块、S2地块、S3地块)、御河东路东侧、西环路西侧(变压器厂)地块、操场城东街五交化地块、新建北路东侧(药材公司)地块、操场城东街南侧(生产资料)、大同煤矿集团林业处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请你局接文后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尽快组织实施。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