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同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改制转企的批复
(同政发〔2009〕196号)
大同市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大同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改制转企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将大同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转制为你公司所有的全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单位转制的资产权益基准日为2009年8月31日:
三、按照大同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账面截止2009年8月31日止财政拨入资金金额为2,107,800,855.00元,其中60%作为转制后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其余40%作为项目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