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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2009年前三季度突发公共事件总结及第四季度趋势分析情况的函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2009年前三季度突发公共事件总结及第四季度趋势分析情况的函
(渝环函〔2009〕494号)


市政府应急办: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09年前三季度突发公共事件总结及第四季度趋势分析材料的通知》精神,我局对2009年前三季度突发环境事件进行了认真总结,对第四季度发生发展趋势进行了深入分析。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前三季度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分析
  截至目前,我市无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件,一般性突发环境事件29件,其中因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11件,因违法排污引发的环境事件1件,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8件,自然灾害及其他因素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10件。与2008年同期比较,环境事件数量上升了15件。
  我市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呈现两方面的特点:一是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及其他类因素引发的环境事件较多,违法排污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显著下降;二是引发水和大气污染的较多,固体废物和生态破坏事件导致的污染事件较少。
  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总结评估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和环保部的领导下,特别是在市政府应急办和环保部环境应急中心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环境应急管理为手段,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为抓手,指导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积极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督促企业完善环境应急处理措施。截至2009年9月20日,市和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进行了多个专项的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累计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22221人次,共排查化工等高危企业5134家次、城市污水处理厂988家次、垃圾填埋场702家次、尾矿库528家次、集中饮用水源1583家次,现场发现和纠正环境安全隐患问题906起,已督促整改,并及时报送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监察快报、月报信息、综合性报告420余份,有效减少和避免了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机率,确保了三峡库区环境安全。前三季度以来,我局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中突出抓了以下两大方面的工作:
  1.狠抓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建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围绕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严峻形势,我局紧紧抓住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做好百日安全生产和“三大行动”以及三峡工程蓄水等特殊时期的环境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防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带来的危害,努力建立健全各项环境应急预案有效实施的保障机制。
  一是进一步对全市112个环保系统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44个企业编制的突发环境污染应急预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突出了环境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二是在重点环境风险防范企事业单位中推行“一厂一册”电子预案档案,实行环境应急备案管理制度。三是进一步强化全市环境应急联动机制,使市与区县、环保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应急联动网络体系更加完善,运行更加有效,从机构与职责、接警与出警、现场处置、信息报告和环境应急保障等工作方面进行规范和创新。四是强化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和信息报送,严肃值班纪律,要求各区县和有关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确保通讯畅通;对迟报、漏报和瞒报,造成重大损失的,严格按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执行。五是实行了严格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考核问责,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年终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并以各区县应急工作自查总结和我局组织的抽查相结合的手段,推动各项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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