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力引进各类人才,全市引进各类人才3万名左右,其中硕士或副高职称以上高级人才1000名以上。举办“绍兴网上大学城”人才智力合作洽谈会,每月举办一期大型人才交流活动,办好周六人才集市,组织外出引才5次以上。加强智力引进与合作,举办第七届“百名海内外博士绍兴行”活动,实施国外引智项目4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4)制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各类财税奖励扶持政策(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台阶奖、税收减免、孵化器建设、专利及科技成果奖励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5)加强土地出让和重大项目规划服务,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批有关工作。(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3.新农村建设行动。
(1)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培育特色农业块状经济。完成农业产业升级投资2.38亿元,1亿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家,新发展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30家。新增“万字号”基地2个、山地蔬菜1.2万亩、畜禽生态养殖小区(规模场)5个、外建基地10万亩;市本级新建蔬菜基地2000亩。新增通过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20个、绿色食品9个。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新建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1个;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1万立方米。加强科技特派员团队工作,加快农民信箱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2)加强农村水利建设。改善农村饮用水水质人口13.23万人。完成清水河道建设280公里、千库保安建设12座、节水灌溉4万亩、水土流失治理82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3)着力推进新一轮“百村小康示范、千村改造整治”工程,对318个村进行环境整治,创建20个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全市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的行政村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40%以上。扎实推进农民培训转移工程,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6万人,其中农村实用人才技能培训1万人,转移转岗就业技能和创业技能培训2万人,务工农民岗位技能提升培训3万人;转移农民2万人。(责任单位:市农办)
(4)深入推进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新建农村“星光老年之家”不少于960个。出台有关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意见,争取741个行政村建立综合性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5)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年度安排不少于10%的用地指标用于农民建房。(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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