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绍兴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目标任务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9〕1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目标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绍兴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目标任务
国家科技部已批准绍兴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根据市政府《绍兴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实施意见》(绍政发〔2009〕48号)精神,现就年内目标任务分解如下:
一、六大基地建设
1.现代服务业试验基地建设。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建立重点项目进度月报制,深化服务业发展考核,分解落实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任务;加快市区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步伐,及时做好就地转型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认定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越城区政府)
2.现代轻纺试验基地建设。扎实推进轻纺市场改造升级,完成中国轻纺城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工程,深化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和浙江省现代纺织技术及装备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出台加快纺织创意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抓好纺织创意基地建设,致力打造国际纺织之都,着力提升纺织科技环保水平,实施20万吨/日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程项目。(责任单位:绍兴县政府)
3.环保装备试验基地建设。积极实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创建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建设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和环保装备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构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进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主导产品、拳头产品和系列产品。(责任单位:诸暨市政府)
4.绿色化工试验基地建设。开展工业园区废水、废气污染专项整治,确保园区大气、水体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关停、淘汰、改造一批重污染化工项目,对重点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加快上虞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建设,建设20吨/日的杭州湾上虞化工园区工业危险固废处置二期工程。(责任单位:上虞市政府)
5.现代生态农业试验基地建设。出台《嵊州市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意见》,创建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制定和完善农产品地方标准,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做大做强茶叶、花木、果蔬、畜牧等特色优势产业,提升绿色农业品质。(责任单位:嵊州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