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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监局等六部门关于绍兴市豆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扶优治劣,分类监管。整治工作坚持“整扶结合、分类监管、确保安全”的原则,在广泛宣传、全面检查、专项抽查、限期整改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对于无证无照和生产条件差、质量卫生不达标且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予以取缔;对具有一定规模基础、生产条件相对较好、产品质量相对稳定的豆类制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实施“菜篮子”工程的相关要求给予扶持。
  (四)完善体系,长效监管。建立豆制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相应的规范和制度,构建良好的信用体系。严格执行豆制品生产加工许可证制度,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QS证)的不得生产。严格豆制品市场流通准入制度,规范豆制品交易行为,确保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豆制品不入市。规范餐饮行业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直接入口的豆制品质量安全。大力推进豆制品集中加工园区、机械化专业化生产、放心品牌连锁配送和定点采购等模式。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等级评价,努力提高广大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工作任务
  质监部门:加快实施豆制品市场准入制度,督促生产加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建设豆制品检验检测平台,实施豆制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对豆制品生产企业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和产品强制检验,加强豆制品质量监控;重点扶持优势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对豆制品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对无标准生产行为进行查处;严厉打击豆制品生产加工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工商部门:严把豆制品销售的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销售行为;重点加强各类大型食品超市、农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集镇市场的监管,制定并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加强豆制品质量监控,开展经常性检查,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责令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撤柜退市并监督销毁,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卫生部门:规范餐饮业采购食品的索证索票制度,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饮业、食堂、学校等单位采购的豆制品及其他食品原料是否索证齐全,杜绝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豆制品流入餐饮单位。
  农业部门:加强初级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把来自本地的豆制品生产原料质量关。
  经贸部门:引导和鼓励工厂化生产的豆制品企业健康发展,逐步形成机械化、规模化生产经营格局。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加强对豆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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