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健康重庆”2009年全民健身运动会业余铁人三项挑战赛竞赛规程的补充通知

  九、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各区县(自治县)和北部新区辖区内居住或工作的人员。
  (二)运动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三)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方可参赛。比赛期间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十、比赛办法
  (一)参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铁人三项竞赛规则》制定本次比赛办法。
  (二)运动员应按项目规定依次连续进行游泳赛段、自行车赛段、跑步赛段,直至到达终点完成比赛。
  (三)游泳赛段运动员泳姿不限,可穿戴救生衣、救生圈、浮板、气袋等救生器材。男队员着游泳裤,上衣着紧身背心,女队员着游泳装,必须戴游泳帽完成比赛。
  (四)自行车赛段运动员必须戴头盔,车辆不得有助力装置,车圈为26英寸圈,车胎宽不低于1.95英寸,按照规定的赛道方向骑行,不得影响、阻挡对手的骑行和超越。
  (五)跑步赛段以跑步和行走的方式完成。
  (六)自行车赛段和跑步赛段,男、女运动员佩带号码布,必须穿平脚裤完成比赛。
  (七)本次比赛共分10个组,男、女分组赛,第1-8组为男子组,9-10组为女子组,男子组以区县为单位,抽签决定各区县所在组数,1-7组为每组5个单位,第8组为6个单位,女子组每组41人,各区县各1人,各区县自行决定女运动员出发先后顺序,(如报名单位不足41个,竞赛组将依据实际报名队数调整分组办法)每次发一组,每组出发间隔10分钟。
  十一、录取名次
  本次比赛设团体奖和个人奖。
  (一)团体奖。按总分录取团体前16名。其中前8名分别颁发奖杯、奖品和证书,9-16名分别颁发奖品和证书。
  (二)个人奖(按个人成绩录取)。
  1、男子:录取前50名,前8名分别颁发奖杯、奖品、证书;9-50名分别颁发奖品和证书。
  2、女子:录取前16名,前8名分别颁发奖杯、奖品、证书,9-16名分别颁发奖品和证书。
  (三)团体名次按每队(实际完成比赛的人数)个人得分之和相加排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得分相等,以该队个人最好名次靠前者,则该队名次列前。
  (四)完成本次比赛所有项目的运动员均发给大会统一制作的参赛证书。
  十二、计分办法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